預測未來的最好方法就是創(chuàng)造未來。
法律的概念不是一個事物的概念,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實踐的概念。
細節(jié)不是細節(jié)。它們構(gòu)成了設(shè)計。
"The writer's duty is to disturb the peace, to question the unquestionable, and to reveal the hidden."
我想:丹中尉發(fā)現(xiàn),有些事你是無法改變的,他不想被稱為殘廢,就象我不想被稱為傻瓜。
寫作就是直面過去的幽靈,并賦予它們在當下的聲音。
我們都在陰溝里,但仍有人仰望星空。